王大爷和老伴已经携手走过了50多年,相知相守的两人有一对儿女,在旁人看来,王大爷老两口儿女双全,尽享天伦之乐。可只有老两口知道家里矛盾的苦。
儿子大明不务正业,整天与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气得儿媳妇离了婚带走了孙子,不仅如此,大明还经常向老两口“借钱”,嘴上说着借却从来不还,如果不给,大明甚至对老两口恶语相向,闹得鸡犬不宁!
好在女儿大红很孝顺,看到哥哥照顾父母不尽心,便将父母接回自己家中照顾,王大爷老两口一开始很担心女婿会有意见,但是相处下来,女儿女婿两个人都性格温和,孝顺懂事,儿子大明虽然见不到人,但老两口也乐得清静。
原本一家人的日子安安稳稳地过着,可王大爷的老伴在一次检查中发现肺癌晚期,医生说已时日无多,王大爷接受不了这个打击,从此也一病不起。
老两口在生病之后也开始考虑自己的身后事,他们都记着女儿女婿的好,所以打算将自己之前所住的那套商品房留给女儿,为了防止以后儿子大明过来闹事抢房子,王大爷和老伴两个人还特地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将房子留给女儿,遗嘱由王大爷亲笔书写,最后王大爷和老伴两个人共同签名。
两年后老两口都去世了,大红拿出遗嘱想要继承父母给的房子,可没想到,房子却被哥哥大明强行霸占,大明声称:“爸妈一直住在你们家,谁知道遗嘱是不是你们自己伪造的,或者是你们诓骗爸妈写的,更何况,爸妈就我这一个儿子,怎么可能把房子留给你这个嫁出去的女儿。”
大红无奈之下将哥哥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大红出示了父母写的那份自书遗嘱,并表示如果大明仍然觉得遗嘱是造假的,可以进行第三方鉴定。
王大爷老夫妻俩都是知识分子,生前有不少字迹可以对比,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这份自书遗嘱缺少了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那便是日期,虽然遗嘱的最后有老两口的签名,但是却没有写明日期。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必须要由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并注明年月日。可王大爷和老伴的这份遗嘱没有写明年月日,缺少了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最终这份遗嘱被判无效。
既然遗嘱无效,那么王大爷和老伴留下的这套房子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也就是说大明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分得部分房产的,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大红履行了更多的赡养义务,最终大红继承三分之二的房产份额,大明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对于这样的结果,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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