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与阿红是一对土生土长的农村夫妻,两人结婚后很快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名为小丽。有了孩子后,夫妻二人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困难,于是阿红便和丈夫大明商量,将女儿给婆婆带两年,二人进城打工赚点钱改善生活。可是这遭到了大明的反对,大明只想守着女儿、守着家、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阿红受不了丈夫如此不肯“上进”,也受够了家里的生活,于是和大明离了婚,两人协议离婚决定,女儿小丽由大明抚养,家里的房子、土地等财产都归大明所有。就这样阿红独自一人进城打工了,这时,小丽只有三岁。
两年后,小丽五岁,大明一人带着女儿讨生活。经人介绍,大明结识了邻村的阿霞,两人互生情愫准备结婚。
就这样,小丽五岁时,爸爸再婚了。后来小丽一直跟着父亲和继母共同生活,两年后,大明与阿霞生育一子,取名小伟,一家四口稳稳当当地生活着。
在一个炎热的傍晚,知了不耐烦地叫着,好像在控诉为何今年夏天这么热。阿霞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突然想起来电动车快没电了,于是她便将电池拿回家中充电,然后就去厨房洗手做饭了。
刚洗完菜,阿霞就听到客厅一声巨响,还没等阿霞反应过来,就听到儿子小伟撕心裂肺的哭声,阿霞赶紧跑去客厅,看到儿子在火中哭喊,女儿小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阿霞赶紧将火扑灭,然后将小丽抱起,看着孩子满脸的血,阿霞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可惜小丽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这一年,小丽13岁。
经警方调查,是电池存在故障才导致爆炸,在这场事故中,女儿小丽失去了生命,儿子小伟重度烧伤,需要植皮,无奈之下,大明和阿霞向电动车厂家索赔,最终厂家赔偿大明和阿霞120万元,其中80万是小丽的死亡赔偿金,40万是小伟的治疗费用。
在外打工的阿红听到女儿因爆炸去世的消息后,一纸诉状将阿霞告上法庭,坚称是阿霞故意害死女儿小丽,并表示很后悔将女儿交给大明,大明作为监护人应该要照顾好小丽,可是小丽却意外身亡,大明和阿霞没有资格拿小丽的死亡赔偿金,自己作为亲生母亲理应获得120万的赔偿。
阿霞表示,爆炸是因电池故障导致的意外,警察已经调查结案了,自己跟小丽共同生活8 年,孩子一直叫自己妈妈,自己怎么可能舍得故意害死只有13岁的小丽,更何况自己的亲生儿子小伟也是事故中受伤严重,阿红就是在血口喷人。小丽3岁时阿红和大明离婚,直到小丽13岁,10年的时间,阿红没看过孩子一次,得知孩子身故有赔偿金就立马出现,阿霞认为,这样狠心的亲妈没资格拿赔偿金。另外,120万的赔偿款中有40万属于小伟的医疗费用,阿红却狮子大开口全部都要,阿霞不能同意这样的主张,但考虑阿红毕竟是孩子亲妈,阿霞和大明愿意拿出20万给阿红。可阿红坚称120万都应该属于自己。
法院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亦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受害人的近亲属均有权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小丽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8年,已经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所以作为继母的阿霞有权分得赔偿金。阿红作为亲生母亲亦有权分得赔偿,但考虑到阿红履行抚养义务甚少,最终法院判决:
亲生母亲阿红获得赔偿款的30%,继母阿霞和生父大明获得赔偿款的70%,最终,阿红分得24万,阿霞和大明两人共同分得56万。
执行编辑/配图:杜婷婷
校对:姜梅捷
审核:顾宇飞
编辑/排发:陆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