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京的王大爷今年已经92岁高龄了,身体状态越来越不好的他在过完92岁生日后不久就去世了。在邻居以及居委会眼里,他一直是一个孤独而又可怜的老人,因为他从30多岁开始一直独居生活直到现在,没有妻子也没有子女。

      王大爷在五十多岁时,身体就开始出现各种小毛病,于是王大爷与所在小区居委会签署了一份财产处理协议,由居委会照顾自己养老以及身后事,百年之后王大爷的所有动产及不动产由居委会继承。协议约定,居委会按照五保户待遇负责王大爷的养老生活直至送终,每月给王大爷发基本生活费、免费看病治疗、逢年过节发放生活补助以及慰问品等。

王大爷去世后,居委会在公安机关的录像下对王大爷的遗产进行了整理,发现了12万的现金以及一个18万的存折,还包括王大爷所遗留的价值400万的100多平的房子。

居委会按照协议要求完成了对王大爷的养老责任,然而当居委会准备接收王大爷的所有遗产时,却突然空降三人并自称他们是王大爷的子女,还拿出了亲子鉴定,要求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休最终闹上了法庭。

王大爷的子女称“我父亲一直一个人生活,谁能保证这份协议的真实性,我看就是你们居委会忽悠的我父亲,这份协议已经这么多年,谁能知道真假”

居委会则反驳“这份协议完全属实可供法庭查证,实际上这份协议相当于王大爷的遗赠抚养协议,约定由我们给他养老送终,也由我们继承王大爷的遗产,这些年我们对王大爷的照顾小区业主都有目共睹,王大爷去世后我们花了12万的丧葬费,处理他的后事,还不包括其他的照顾费用。你们虽说是王大爷的子女但从未来看过王大爷一次,且王大爷已经对遗产做了处置,就应该按照协议来”

那么最终结果究竟如何呢?

对于王大爷子女的辩称,只是口头上的怀疑却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根据现有证据来看,居委会与王大爷之间的财产处理协议确实是遗赠抚养协议的性质,并且居委会也履行了相应的责任,所以最终法院判决由居委会继承王大爷的遗产。

大家怎样看待这个案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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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配图:杜婷婷

校对:姜梅捷

审核:顾宇飞

编辑/排发:陆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