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National Constitu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今年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修订。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我国宪法共有4章143条,内容包括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和对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的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不得违背宪法。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传家普法进社区
在全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11月25日),南京市建邺区传家遗嘱服务中的工作人员和普法志愿者们,与传家服务中心特邀讲师一同来到新亭社区,开展了一场贴近居民的普法宣传活动。

传家服务中心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我们的第一要务
国际志愿人员日
1985年12月17日,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 for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简称:国际志愿人员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组建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UNV)。UNV总部原设在瑞士日内瓦,后于1996年7月移往德国的波恩。UNV是联合国系统内一个独特的机构,从事和管理与国际志愿者事业相关的各类事务。它从属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直接向发展中国家输送各种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志愿人员的组织。该组织的宗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积极有效的援助,以支持全球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为顺应世界潮流、社会发展,传家作为以司法局为主管单位的公益组织,始终以公益普法为己任。以凝聚社会法治正能量,努力建设崇尚法治、文明和谐的法治环境为目标,传家发起了"普法志愿者"活动,并倡议:人人争当普法志愿者,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以上部分文字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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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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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排发:姜梅捷